2017年深圳各高中高考的评分方式如何确定?
2017年深圳各高中高考的评分方式如何确定?
深圳市教育局于2017年发布了各高中高考的评分方式,该方式将综合考虑学生的 academic ability、综合素质、个人潜力、社会实践能力、学习态度等因素,并根据各因素的权重,对考生进行评分。
具体评分方式如下:
- ** academic ability**:占总分的20%,包括数学、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、语言 arts、艺术、体育等各科的成绩。
- 综合素质:占总分的15%,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、兴趣爱好、社会实践能力、个人潜力等因素。
- 个人潜力:占总分的10%,包括学生的学习潜力、兴趣爱好、社会实践能力、个人潜力等因素。
- 社会实践能力:占总分的10%,包括学生的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活动、帮助他人等因素。
- 学习态度:占总分的5%,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、学习习惯、学习方法等因素。
总分由各因素的权重相加得到,权重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设置。
除了以上评分方式外,深圳市还将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特殊评分。例如,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、兴趣爱好、社会实践能力等因素进行特殊评分。
深圳市各高中高考的评分方式是综合性的,旨在评估考生综合素质,而不是只考虑个体成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