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县2017初高中招生志愿者评估标准有哪些?
长沙县2017初高中招生志愿者评估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:
1. 综合素质
- 1.1 高中成绩:包括中考、高考和期末考试成绩。
- 1.2 竞赛成绩:包括参加的各种竞赛的成绩,如国家队参加的考试成绩、市级竞赛成绩等。
- 1.3 志愿者精神:包括志愿者参加的社会活动、志愿服务经验、志愿者自身价值观等。
- 1.4 语言能力:包括中文和英语的听说能力、阅读能力、写作能力等。
2. academic ability
- 2.1 高中数学成绩:包括数学一、数学二、数学三、数学四、数学五等科目成绩。
- 2.2 高中英语成绩:包括英语阅读、英语写作、英语听力等科目成绩。
3. 兴趣爱好
- 3.1 高中的兴趣爱好:包括参加的各种兴趣班、社团、运动等项目的参与情况。
- 3.2 兴趣爱好的深度:包括兴趣爱好的参与程度、对兴趣爱好的热爱程度等。
4. 志愿服务能力
- 4.1 参与志愿服务的能力:包括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数量、志愿服务时间、志愿服务内容等。
- 4.2 志愿服务的影响力:包括志愿服务对社会的影响力、志愿服务对个人影响力等。
5. 其他
- 5.1 个人性格:包括个人性格特征、学习习惯、学习态度等。
- 5.2 潜力和能力:包括个人潜力和能力、学习潜力、潜能等。
评估方法
长沙县2017初高中招生志愿者评估方法主要采用以下方式:
- 老师评估:老师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。
- 自我评估:志愿者自愿填写评估问卷,评估自己的能力和潜力。
- 评审: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审。
评估权重
长沙县2017初高中招生志愿者评估标准中,综合素质、 academic ability、兴趣爱好、志愿服务能力、其他因素的权重分别为 20%、15%、10%、10%、10%。